请注意!广东省实行主管护师资格试点电子证书管理制度,小编专门整理了具体通知内容如下,请广东省各位主管护师考生仔细查看。
一、实施范围
对于在广东省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项目范围见附件1)的合格人员,通过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制作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同时,由国家统一制发纸质证书。
二、电子证书管理
(一)证书效力
电子合格证明和电子证书(以下统称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效力。
(二)证书的获取、使用和验证
1.证书获取: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2.证书使用:使用时持证人可直接出示电子证书或其纸质打印版。
3.证书验证:社会机构或个人等第三方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对电子证书信息真伪进行验证。
(三)证书补办
对于遗失的纸质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试点的,原则上不再补办纸质证书。确因工作需要,或对于暂未实行电子证书试点的考试项目,持证人员可按照原规定程序向证书发放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补办纸质证书。
为顺利开展电子证书试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推广和咨询说明工作。对试点中遇到的问题,要注意收集研究,并及时反馈省人社厅人事考试局。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使用注意事项:(请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电子证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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