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39号),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河南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纸笔作答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9月12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9月13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9月19、20、 26、27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工作有关事项
(一)有关职称优惠政策
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2020年6月16日—30日,符合要求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现场确认。2020年6月16日—7月2日,考生将《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材料交到单位所在报名点,报名点将报名材料收齐后,统一到考点进行确认。需要提前一年报考的人员需填写《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前一年报考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见附件),并由所在单位、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或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以及职改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3.资格审核。确认工作结束后,各省辖市考点审核报名人员有关材料,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于7月3日—9日将材料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各考点的审核工作由省辖市卫生健康委自行安排。
4.网上缴费。考区审核结束后,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入口查看资格审核状态,考区审核通过的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日期为7月19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三、考场编排
7月29日前,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场编排工作,并提交到考区审核。
四、准考证及签到表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4日—27日,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可以使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无条件打印的考生进行准考证打印。
《考生签到表》将于8月25日开放下载,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及时进行下载并打印。
五、考试专用物品下发
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于8月21日前,将确定的考试专用物品接收地点、人员等信息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9月4日—11日期间组织发放纸笔考试专用物品,9月11日—18日期间组织发放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在此期间,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可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单》。
六、考试实施筹备
为做好考试准备和实施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须于7月31日前完成考区应急预案的制定,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考试实施前,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根据有关要求明确责权,积极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工作,并于8月21日前将《考点考试办公室设置一览表》上报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将《考区考试办公室设置一览表》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七、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9月15日起派专人专车回收纸笔考试的答题卡和备用试卷,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需指定相关负责人共同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办理回收的交接手续。
考试结束后,试卷销毁工作由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进行。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工作人员须在当地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于规定时间内将试卷、机考各场次密码封全部销毁,并填写《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于10月30日前传真至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八、读卡评分及违纪处理
(一)为确保读卡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须在10月15日前将考生数据修正信息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在10月8日前完成考务管理系统中违纪违规人员信息的录入,并将违纪违规人员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须在10月15日前完成考区违纪违规人员处理情况的审核,并将违纪人员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九、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7月3日—9日期间到所在考点,为符合要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军队医务人员,办理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于9月4日—10日期间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
十、其他
延期考试相关考务和保密工作要求,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322号)执行。
务请各地认真做好延期考试的组织实施,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组织和考试实施期间的防护工作,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确保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前一年报考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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