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一、补办时间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号前携相关材料交重庆市大足区卫健委人事科408办公室。
二、补办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个人补办信息表1份(见附表2);
3.国家级证书补办提交电子版登记照1份(照片需按证书管理号或证件号码命名,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4.取得资格证书时所填写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见附件1);
5.个人委托他人办理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交委托书(委托书上双方签字盖手印)及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其他事项
1、2014年及以前考试合格的考生应先到重庆市大足区人社局领取未盖章的资格证书,再按要求向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提交办理申请(含办证材料和证书)。2015年及以后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本通知要求提交办理申请。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和《关于清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旧版证书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28号)规定,“在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新版证书,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对考试结束时间已超过5年且无人认领的旧版证书,各地将会对已超过保管年限的证书进行清理销毁。请各考生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证书的办理。
联系人:莫亦可 联系电话:4372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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