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0年主管护师考试报名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结束,各考点选择在12月25日至2020年1月15日期间对考生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报名事宜详见通知:
各考点:
为保证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考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 145号)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 3号)精神,结合甘肃考区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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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管理
(一)考试报名
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3日,各考点选择在12月25日至2020年1月15日期间对考生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注册用户,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均由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点击进入>>中国卫生人才网2020年主管护师报名入口
2.考生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头部应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它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及手机拍摄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它考生不得穿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袋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使用网报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的,后果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 462 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 164 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 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 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4.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5.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
6.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继续进行滚动管理,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8.2020年主管护师考试将于5月23、24、30、31日举行,考试方式为人机对话。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3日、24日、30日、31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9:00-11:0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9.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 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 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三)提供材料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 份,审查意见一栏里须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原件;
5.已经通过考试的考生限制两年内不得报考;
6.曾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依情节轻重程度处以2年、5年和终身禁考的考生,在禁考期内不予报名。
(四)资格审核
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人员报名资格的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审核通过。考点务必于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2月4日前完成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核工作。
甘肃考区资格审核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2月14日。
(五)报名信息修改各考点登录考务系统登记、审核考生报考专业和科目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考区审核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六)考生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须于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15日到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审核时间由考点自行决定。审核通过后进行电子化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月27日之前,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考。因今年实行电子化缴费,建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预留手机号,该号在两年滚动周期内最好不要更换。
(七)考场编排
考点编排考场的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至3月25日,考区审核考场编排的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至3月30日。
二、准考证、签到表的打印
自2020年5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通过考务管理系统中的“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并于2020年5月15日起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三、考试专用物品交接、保管
(一)各考点须于2020年4月27日前,将机考物品接收人员和接收保管地点信息上报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在2020年5月15-22日期间组织发放考试物品,考试专用物品接收人 员与押运干警应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在互相核验身份无误后共同开箱,按照《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单》所列内容,逐个检查,核对试卷袋密封情况及袋数,并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如在交接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具体交接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完成后,须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内。考区、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确保考试专用物品交接、保管环节的安全。
四、考试实施筹备
(一)考试实施前,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结合本考点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在组织实施本考点考试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明确责权,认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积极取得当地供电、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为机考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对主考、监考和巡考人员进行考试相关规定、工作程序等内容的培训,了解考务管理规定相关工作要求,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三)考试实施前,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试室编排表》、《试室座位安排表》和《座位贴》等,并张贴在醒目位置,用于标识考试的考场、试室及座位。
五、考试实施
(一)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提高对高科技作弊的防范意识。
(二)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发的人机对话考试(以下简称机考)工作流程,督促机考机构做好系统的安装、测试,监督试卷信息光盘的导入。
(三)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加强与考务办公室领取后至试室途中的安全监管,加大对监考人员培训力度,杜绝发生漏收试卷和答题卡的情况。
六、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一)人机对话考试
1.每批次考试结束后,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按照要求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试卷信息光盘和备用光盘、USBKEY (第2批次回收)及装订成册的《试室情况记录单》等机考专用物品按照考场顺序封装(物品清单和封装要求在考务管理系统中下载),于考后48小时内派专人专车送至省考区。
2.每批次考试结束24小时内,并经省考区考试管理机构确认确认上传数据完整无误后,各考点考务工作人员务必于在考区巡考人员的监督下删除数据和卸载机考系统。
(二)纸笔考试
考试结束后,考点工作人员须将清点无误的答题卡和《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放置于防潮袋中,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的顺序分科目捆绑后装箱(须使用试卷专用箱,各科目不得混装)。考点工作人员须将考试试卷与备用试卷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24小时内运抵考区。
七、读卡评分及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在考试结束后实行集中统一读卡。
(二)各考点须在2020年6月6日之前完成本考点内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录入,并将违纪违规人员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省考区,上报文件中的违纪违规人员信息与考务系统内的信息必须一致。
八、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
(二)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九、保密要求
(一)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卫考办函(2015)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部第31号令)的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和教育,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重点做好考生信息、机考专用物品、试卷(含备用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十、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军队卫生人员报考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审核军队卫生人员报考资格。
(二)报考数据交接
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月3-12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三)准考证打印.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于5月8-10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实施
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须持有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五)成绩发布
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负责。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军队人员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 172号) 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报考数据交接、考场编排、考试实施等工作。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考生充分知晓甘肃考区各个考点的报名工作安排等重要信息,各考点要认真填写现场确认以及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3),务必于12月10日前将电子版上报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
(二) 2020年机考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及其他相关考务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对于考务工作中所涉及到相关材料,考区、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专人通过USBKEY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四)各考点严格按照《甘肃考区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2)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做好考试工作宣传和舆情监测,积极为考生提供人性化服务,提前做好考场安排、机考机构选择、机器软硬件配置检查,组织机考机构参加考前模拟练习,确保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五)为保证各地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协调和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部门可会同人力资源社会部门,依据国家公布的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该年度聘任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的标准。各地确定的标准应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联系人:王娟、王霞
电话: 0931-8659627
电子邮箱: gswjwrczx@163. com
附件: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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