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办法: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2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填表说明》在网上进行申报,在网上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具体要求为:
(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
(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打印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按照所在医疗机构属地选择考试地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自行打印《2019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到所在单位和档案存放地审查盖章,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看、缴费、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好。
每个注册邮箱和相应的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用同一邮箱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二)现场确认
1.现场审核时间
2019年1月22日-1月2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2.审核地点
大兴区医学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61213683-311
因近期咨询电话过多,线路繁忙,请自行查看文件要求,敬请谅解。
大兴考点只接受工作所在医疗机构属地为大兴的考生!
报考人员必须完成所有确认步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信息确认者,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及档案存放单位两枚公章)。联系方式栏需手工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学历编号并登陆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学类各专业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凡军队院校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军官证、退伍或转业审批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因工作岗位变动或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不一致者,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与在校学习成绩单。
(8)2012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中级职称,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9)为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和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时请携带单位证明(注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何岗位工作及在其岗位工作时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军队卫生人员报考数据交接
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6号)要求,做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文件要求,驻地在大兴的团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019年2月25日、26日,到大兴考点办理军队卫生人员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三、考试费用
本年度,北京考区仍实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望各位考生现场确认后请务必于2019年3月8日—3月19日期间登录考务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请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5月9日-6月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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