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市2019年护士执业注册时间:10月11日开始,2011年以后考试合格的考生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时,需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生成绩单不能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成绩证明。2010 年及以前考试合格的考生提交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作为成绩证明。具体护士执业注册详情见通知: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城区各民营医院: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7] 20号)精神,市卫生健康委定于10月11日开始对2019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进行审核。为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按照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鄂卫发[2008] 68号)的规定执行,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学历证书
申请人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湖北省中职学历查询结果》;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001年以前本省中专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二)关于成绩证明
2011年以后考试合格的考生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时,需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生成绩单不能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成绩证明。2010年及以前考试合格的考生提交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作为成绩证明。
点击查看:中国卫生人才网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补办办法
(三)关于实习证明
临床实习证明( 即实习手册)必须与申请人学历证书的时间和学校名称一致(即日期在毕业证之前)。临床实习证明与学历信息不一致或有涂改的,不予注册。
(四)关于信息录入
2008年10月及以后考试合格的考生录入注册信息时,应当先从电子注册个人端进行录入申请;各单位对个人提交的申请要认真细致,反复核对,确保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再在机构端进行审核通过。
二、时间安排
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城区各民营医院于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护士执业注册的资料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D区综合窗口。
三、有关要求
1.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城区各民营医院要精心组织,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护士队伍的准入管理。
2.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城区各民营医院提交护士首次注册资格审核材料时,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护士执业首次注册人员汇总表》纸质版。
联系人:许娜
联系电话: 3257530 3257939
附件: 2019 年护士执业首次注册人员汇总表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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