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证遗失补办
事项名称 |
护士证书遗失补办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事项内容 |
已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护士执业证书》者,需申请补发《护士执业证书》。需提交的材料: |
法律依据 |
《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的试行管理办法》 |
事项条件 |
已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护士执业证书》者,需申请补发《护士执业证书》。需提交的材料: |
数量及方式 |
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窗口办理。 |
申请材料 |
1.《广东省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遗失登报的整页报纸原件: 4.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1张。 |
申请受理机关 |
受理机构:佛山市禅城区护理学会 地点:禅城区中心医院精进楼6楼; 咨询电话:0757-82778977, 联系人:林泳玉, 办公时间:周一、周三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周五上午8:00-12:00。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护士执业证书》 有效期限:5年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禅城区护理学会 |
事项程序 |
窗口办理: 1、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准备好申办资料,到佛山市禅城区护理学会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人递交相关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正式受理;材料不全的应当场或5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批:受理后,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核实。 4、符合有关条件的,发给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 |
时限 |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
法律效力 |
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相关表格 |
|
公开类型 |
默认为:主动公开 |
其他注意事项 |
所有提供的材料请使用A4纸,材料应准确、真实、合法,复印件必须单位复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