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骤停病人的护理
定义
心脏骤停:是指心脏射血功能的突然终止。
小结:心脏骤停概念
经典例题:2020年护士资格考试经典例题:心脏骤停病人的护理
1.心脏停跳
2.心脏虽然跳,但有效射血为零---室颤
(最常见病理生理机制)
病因
(1)心源性原因 以冠心病最为多见,占80%。其他如瓣膜病变、心肌炎、心肌病、高度房室传导阻滞、遗传性QT间期延长、预激综合征、某些先天性心脏病等也可以引起心脏骤停。
(2)非心源性原因 电击、雷击、溺水、严重的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药物中毒或过敏、麻醉和手术中的意外等。
心脏骤停引起的病理生理改变包括:①代谢性酸中毒;②细胞内水肿;②高血钾;④心脏骤停后各重要脏器对缺氧的耐受性不同,其中大脑对缺氧的耐受性只有6分钟。
时间就是生命!
临床表现
1.心音消失,大动脉(成人以颈动脉、股动脉,幼儿以肱动脉为准)搏动消失,血压测不出。
2.突然意识丧失或伴有全身抽搐。心脏停搏30秒则陷入昏迷状态。
3.呼吸停止或呈叹息样呼吸,多发生在心脏停搏后20~30秒。
4.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
5.皮肤苍白或发绀。
核心表现:
三个消失
意识,循环,呼吸
心电图表现 ①心室颤动或扑动最为常见;②心电一机械分离;③心室静止,呈无电波的一条直线,或仅见心房波。
诊断
临床上患者一旦出现意识丧失,大动脉搏动消失即可诊断为心脏骤停。
检查有无大动脉搏动,方法:一手置于患者前额,使头部保持后仰,另一手食指和中指指尖先触及气管正中部位(男性可先触及喉结)然后向旁滑移2~3cm,在气管旁软组织深处轻轻触及颈动脉搏动。
治疗原则
心脏骤停病人的处理可分为五个基本方面:
①判断评估;
②基础生命(BLS)支持即CAB操作;
③高级生命支持(ACLS);
④心脏骤停后处理;
⑤长期治疗。
其中BLS的目标是做到紧急提供通气和全身性血液灌注。心肺复苏成功的关键是速度,BLS及时与否直接关系到心脏骤停的病死率和病残率。
护理措施
1.判断意识与反应
判断在心肺复苏中极其重要,只有在准确地判断心跳呼吸骤停后,才能进行心肺复苏。判断过程要求在10秒内完成。判断的内容包括意识状态,有无反应。如果病人对刺激无任何反应、大动脉搏动消失即可判定心脏停搏。
2.摆好复苏体位
应将病人仰卧在坚硬、平坦的地面上;若在床上,必须抽去枕头,垫木板;如病人俯卧,应同时转动头、躯干和下肢,将其扳成仰卧位;解开衣领、腰带,暴露胸部,对疑有颈部损伤者应平移并保持头、胸及足趾在同一水平,以防引起瘫痪。
3.基础生命支持
救治顺序 胸外按压—开放气道—人工呼吸
建立人工循环时通常采用胸外心脏按压法,站立于或跪于患者右侧。
按压部位:胸部中央(胸骨下半部分—中下1/3交界处)
简易定位---两乳头连线与胸骨交叉点
以掌根按压
两手手指翘起(扣在一起)离开胸壁
按压方法 按压时上半身前倾,腕、肘、肩关节伸直,以髋关节为轴,垂直向下用力,借助上半身的体重和肩臂部肌肉的力量进行按压。
按压频率为100~120次/min以上,成人按压深度至少5~6cm。
气道通畅(Airway)
(1)仰头举颌(颏)法 一手置于前额,使头部向后仰,另一手的食指与中指置于下颌骨近下颏或下颌角处,抬起下颌。
(2)托颌法(双下颌上提法) 有颈部损伤时,不能使头部后仰,以免进一步加重颈椎损伤,在这种情况下,采用托颌法开放气道较安全
开放气道后,先将耳贴近患者口鼻,头部侧向病人胸部,眼睛观察其胸部有无起伏,面部感觉气道有无气体排出;耳听呼吸道有无气流呼出的声音。若无上述体征,可确定为呼吸停止。判断及评价时间不得超过10秒。
口对口人工呼吸
施救者用放在前额的手的拇指和食指捏紧患者双侧鼻孔,深吸一口气,用口唇把患者的口全罩住,然后缓慢吹气,每次吹气应在2秒以上,确保有胸廓起伏。通气频率为10~12次/分。
每30次胸外按压连续给予2次通气,交替进行。
口对鼻人工呼吸
有些情况下,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如牙关紧闭,口部严重损伤,或抢救者不能将病人口部完全紧密地包住等。这时应采用口对鼻人工呼吸。具体方法:一手按于前额,使病人头部后仰,另一手提起下颌,并使口部闭住,抢救者深吸一口气,然后用口包住患者的鼻部,用力向病人鼻孔吹气。
呼吸囊(简易呼吸器)应用
在未能进行气管插管时,面罩呼吸囊加压通气,每次可压入500~600ml气体,起到辅助呼吸的作用。
抢救者完成5个30:2的按压/通气周期后,再评价呼吸循环体征,如仍无呼吸循环征象,继续心肺复苏。
高级生命支持
(1)建立静脉通路:迅速建立至少两条静脉通路。
1)肾上腺素:为救治心脏骤停的首选药物。
2)利多卡因:能抑制缺血心肌由折返激动所引起的室性心律失常。是治疗和预防心室颤动的首选药物。
3)碳酸氢钠:纠正酸碱失衡必须保证充分的通气,在血气监测下使用更安全。
4)阿托品:提高窦房结和房室结的自律性和传导性
(2)有条件时ACLS与BLS应同时进行,其中包括呼吸、循环支持、心电监护、电除颤。
1)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流量为5~6L/min),必要时行气管插管和使用人工呼吸器。
2)循环支持。
复苏后的处理
(1)专人监护,密切观察心率、心律的变化。
(2)降低颅内压,预防脑水肿。
(3)严密监测血压,血压应维持在(80~90)/(50~60)mmHg,若血压测不到,应通知医生。
(4)复苏后的呼吸功能不健全,可表现为呼吸不规则、表浅,潮式呼吸,间断呼吸等,应鼓励病人咳嗽排痰等,必要时行气管插管,使用人工呼吸机或做气管切开术。
(5)记录24小时尿量,以判断病情。
(6)遵守各项无菌操作,尽早拔除插管,合理使用抗生素。
小儿呼吸心脏骤停
1.复苏程序同成人。
2.气管插管型号的选择 2岁以上使用气管导管,小儿气管插管内径公式为[年龄(岁)/4]+4。
3.人工循环 年长儿心率<30次/分,婴幼儿<80次/分,新生儿<100次/分,即应开始实施心肺复苏。胸外心脏按压部位为两乳头连线中点。年长儿同成人采用双掌法,幼儿可用单掌法;婴儿可用双拇指重叠环抱按压法,新生儿亦可采用环抱法或单手示指、中指按压法。
按压频率新生儿120次/分。
婴幼儿及儿童至少100次/分。
按压深度为胸腔前后径1/3~1/2,以产生大动脉搏动为准。
按压通气比新生儿为3:1。
小于8岁儿童双人操作为15:2,单人操作为30:2;大于8岁儿童同成人,无论单、双人操作均为30:2。
重点梳理
1.心脏骤停标志(三个停止---循环、呼吸、意识)
2.判断心脏骤停(大动脉搏动消失)
3.心肺复苏顺序:C-A-B/循环(胸外按压)--气道--呼吸
4.胸外按压:体位;部位;力度;速度;和人工呼吸比例
气道开通方法:仰头举颌(颏)法、托颌法(双下颌上提法)
5.最常用药物:肾上腺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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