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暂停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暂停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针对河北省疫情变化,为有效落实防控疫情的要求,我市现暂停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资格确认工作,改为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具体报名确认工作调整为如下方式进行:
1、中、省属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市卫健委系统及所辖各县(市)区请按照上报模板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统一汇总后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2、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及个体诊所的报考人员,须坚持诚信自律原则,将有关材料(申报表、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彩色照片或扫描件上传到专用邮箱,邮件主题以“网报号+姓名+手机号”命名。报考人员发送邮件24小时后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确认状态,(特别注意:考生如果在审核期间登录账号进行信息修改等操作,可能导致网报号发生变化,工作人员无法完成审核确认,需重新发送邮件提交材料)如果现场确认框显示蓝色即确认通过;如果显示绿色即未通过,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告知。
特别注意:
1、中、省属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市卫健委系统及所辖各县(市)区所属人员应到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不必向专用邮箱发送邮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如向专用邮箱发送邮件,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
2、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及个体诊所的报考人员只能向一个专用邮箱发送邮件,切勿向其他邮箱重复提交。
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月6日
原文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9K9RHHjSVrEwi1vLj705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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