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护师

当前位置:考试网 >> 初级护师 >> 考试资讯 >> 考试报名 >> 2021年西安市高陵区初级护师考试现场确认通知

2021年西安市高陵区初级护师考试现场确认通知

来源: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 2021年01月05日 ]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已发布2021年西安市高陵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通知,该通知内容详情如下:

西安市高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的通知

  按照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21年高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代理人员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6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现场确认地点

  高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高陵区南新街464号)

  联系电话:029-86914978

  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一)2021年首次报名及2020年之前的历史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原件:①报名表;②身份证;③用于报名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下含本科如无学位证可不提供,博士、硕士必须提供学位证。如使用药物制剂专业报考药学系列职称,必须提供学位证);④执业证;⑤资格证;⑥聘任证明(聘任年限计算截至时间2020年12月31日);⑦承诺书(承诺内容需由考生本人手写)。

  2.复印件: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③执业证复印件(证书内容每一页全部复印);④资格证复印件(证书内容每一页全部复印);⑤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A4纸复印、字迹清晰,每一页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

  (二)2020年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原件:①报名表;②承诺书(承诺内容需由考生本人手写)。

  2.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020年度成绩单和准考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现单位公章)。如不能按要求提供,则参照新报名考生提交材料。

  (三)符合陕人社发〔2020〕12号规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享受政策优惠的,除结合自身情况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考生所在的用人单位出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果证明材料原件1份。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原件3份。

  三、高陵区各医疗机构代办报名确认时间安排

  凡在高陵辖区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可委托单位指定经办人集中办理报名确认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集中受理日期

单位名称

2020年12月30日 (周三)

其他医疗机构

2020年1月31日 (周四)

区中医院

2021年1月4日 (周一)

区医院

2021年1月5日 (周二)

区妇幼保健院

  请以上单位经办人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考生资料:

  1.将每个考生的报名材料分为三部分:报名表、承诺书、其他报名材料。按汇总表顺序进行排序,原件资料使用档案袋单独装。

  2.其他报名材料装订在一起,装订顺序: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及学位证复印件、执业证复印件(医和护专业提供)、资格证复印件、聘任证明原件。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卫生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二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人才发〔2016〕16号)文件规定,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科70元。人才交流中心代收,请考生自备零钱。

  五、注意事项

  1.《报名申请表》提交照片须为白底彩照;单位名称:“高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单位所属:“地或设区的市”;单位性质:“其他”;考点:“西安”。

  2.考生务必确保填写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编号准确无误,以便考务机关查证,如有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3.考生诚信承诺书必须按照附件1模板打印后本人手写承诺内容。

  4.聘任证明必须按照附件2模板开具,需粘贴照片,由现执业单位根据执业证开具,现单位聘任时间不够报考年限的,由上一家执业单位继续开具。两份及以上聘任证明时间交替节点,以执业证注册变更时间为准。

  5.凡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符合陕人社发〔2020〕12号规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享受政策优惠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一式三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表”,按照附件3模式开具。

  7.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20年12月31日。

  8.考生务必确保提交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的后果自负。

  请广大考生互相告知,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点击进入查看附件

  1.考生诚信承诺书;

  2.聘任证明模板;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表

  原文地址:http://www.gaoling.gov.cn/xwzx/gsgg/5fe5a030f8fd1c59665784a8.html

责编:hym

报考指南

焚题库

护士资格备考必备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 医药考试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