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德考点报名工作的通知,报名时间为12月29-1月1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12日,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德考点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湖南省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湘卫职改办〔2020〕6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专业
1.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1)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2.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
(二)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2021年 4月10日 |
0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2021年 4月11日 |
0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2021年 4月10、11、17、18日 |
0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二、考试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12日,各报名点根据具体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周末不进行确认工作),考生现场确认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点。
报名点 |
现场确认地点 |
现场确认时间 |
咨询电话 |
市直 |
市卫健委一楼党员活动室 |
2021年1月7日-8日 |
0736-7705021 |
武陵区 |
武陵区卫健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
2021年1月6日-8日 |
0736-7269723 |
鼎城区 |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办公室 |
2021年1月6-12日 |
0736-7382160 |
桃源县 |
桃源县卫健局人事股 |
2021年1月11-12日 |
0736-6623224 |
汉寿县 |
汉寿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08) |
2021年1月5日-7日 |
0736-2856039 |
澧 县 |
澧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
2021年1月8-12日 |
0736-3245103 |
临澧县 |
临澧县卫生健康局 |
2021年1月8-12日 |
0736-5803052 |
安乡县 |
安乡县卫生健康局六楼人事股620室 |
2021年1月6-11日上午 |
0736-4338399 |
石门县 |
石门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
2021年1月8日-12日 |
0736-5157329 |
津市市 |
津市市第二行政中心14楼人事股 |
2021年1月5日-12日 |
0736-4209107 |
(三)资格复审
1.2021年1月18日—1月22日,常德考点进行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各报名点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报名申报表、登记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在2021年1月12日前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资格补审
资格审查中,报考人员如有登记表签名、盖章等信息不齐或学历、资历佐证材料不完备的,允许进行一次补审,由考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审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报名须提交的证件材料
(一)初审材料要求
1.《考试申请表》1份;
2.《考试登记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档案,用A4纸打印;
3.第一学历毕业证件、后续学历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聘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复核材料要求
1.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的《考试申请表》《考试登记表》各1份;
2.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初审查验结果:
(1)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查询认证结果页面。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提交资料包括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毕业证与身份证名字、出生年月不符者,请出示户口本曾用名页面的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等。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3.报考专业的下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注册范围相一致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须提供相应聘文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聘书(聘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相关证明,其上应注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5.转岗人员须另提供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证明,其注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6.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初审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章,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2.资格复核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
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无签章无效),《考试登记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
四、报名条件
在市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或人事档案托管在省内各人力资源机构)的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均可在常德考点报考。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符合原卫生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要求,同时应分别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护士(师)、药士(师)、技士(师)。医士(师)职称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获得医士(师)职称须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护士职称需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报考药士、技士: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者直接报考。
2.报考护师、药师、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取得护(药、技)士职称,聘任现职工作满5年;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且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
(3)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相应专业毕业可直接报考。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具有护理、助产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见习期满1年),单位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主治(管)医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称满7年;(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3.本科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4.硕士学历或学位: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5.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报考。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工作有关事项
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等文件规定: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初、中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六、缴费标准及方式
1.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卫生计生行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卫财务发〔2017〕10号)精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按每人每科70元(共4个科目)收取。
2.2021年湖南考区将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请各报名点做好考生的通知和宣传工作,提醒考生(含历史考生)务必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2月9日—26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七、准考证打印
2021年3月25日-4月18日,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原文地址:https://wjw.changde.gov.cn/zhdt/tzgg/content_80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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