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卫生人才网公布2020年初级护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6日,考点资格审核及考区资格审核时间详见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卫生健康委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145号)安排,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省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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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考生必须经过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单位审核、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等步骤,报考资格经考区审核通过,方为报名成功,各阶段时间如下:
1、网上预报名: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考生需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以下简称“国网”)和湖北卫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网”操作,又称“湖北卫生人力资源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湖北平台”)上,均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网上预报名才算成功,并且需在国网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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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在鄂单位及省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对应市、州作为考点。其中,部、省属在汉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作为考点。
2、网上缴费: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预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湖北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未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3、单位审核: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3日。有工作单位的考生仅需通过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身份核验、报考信息审核和现场确认。考生须将有关证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表》送至报考单位,信息无误的,由报考单位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在湖北平台提交单位审核意见(尚未登录过湖北平台的单位,应尽快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网,通过机构注册端口进行新机构注册申请)。
灵活就业的社会流动人员的报名,由托管其档案的人事代理机构在考生《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再到相应报名点进行身份核验和报考信息审核。
4、现场确认: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6日。报名点、考点承担现场确认工作,各考点需提前告知辖区卫生单位和灵活就业的考生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各下属报名点的地点等重要信息。
单位应将考生的《申请表》集中送至当地卫生健康委(县及县以上卫生健康委均设报名点)以及由当地卫生健康委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点、考点收到所辖单位上报的考生《申请表》后,首先登陆湖北平台进行审核,同时核验考生身份和缴费情况;再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考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务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并在考生《申请表》的背面打印报名《确认单》。最终所有经盖章审核的考生《申请表》和《确认单》由考点留存,作为纸质档案备查。
5、考点资格审核:2020年1月17日~2月14日。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当地人社职改部门对本考点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需在湖北平台和考务系统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数据,并务必要保持人员信息一致。
6、考区资格审核:2020年2月14日~2月28日。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人才中心)对全省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对于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报名相关证明上传不清晰、不完整的材料,考区不予退回修改,由此影响的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报名信息修改:有修改信息需求的,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登录国网考务系统进行登记,考区审核考生报考专业和科目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
二、考试时间及方式
2020年初级护师考试将于5月23、24日举行,考试方式为纸笔作答。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3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4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三、考场编排
2020年3月17~25日,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登录考务系统编排并提交本考点考场、试室、考生座位等信息,考区于3月26~31日进行审核。
四、准考证和签到表打印
自2020年5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国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可通过考务系统中的“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2020年5月15日起,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可登录考务系统下载并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五、考试专用物品交接、保管
考区于考前一周之内组织发放考试专用物品,考点工作人员与考区工作人员一起,以密封袋为单位对考试专用物品数量逐一核对,并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具体交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完成后,须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内保管。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确保考试专用物品安全。
六、考试实施筹备
(一)考试实施前,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管理规定明确责权,积极取得当地供电、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为考试顺利实施提供保障。2020年4月24日前,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设置一览表》上报考区。
(二)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对主考、监考和巡考人员进行相关规定、工作程序等内容的培训,尤其要针对机考流程和相关要求做好培训。
(三)考试实施前,考点工作人员须通过考务系统打印《试室编排表》、《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并张贴在指定位置,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
七、考试实施
(一)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提高对高科技作弊的防范意识。
(二)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下发的机考工作流程,督促机考机构做好系统的安装、测试,考试当天监督做好试卷信息光盘的导入和安排每轮次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三)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加强对考试专用物品领用和回收的管理,特别是护理学初级师(初级师)试卷在考务办公室领取后至试室途中的安全监督,加大对监考人员的培训力度,杜绝发生漏收试卷、答题卡,漏贴条形码的情况。
八、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考试结束后,考点工作人员须将清点无误的答题卡和《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放置于防潮袋中,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的顺序分科目捆绑后装箱(使用试卷专用箱,各科目不得混装)。考点工作人员须将试卷与备用试卷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48小时内运抵考区。
九、评分及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本考试由国家考办实行集中统一评分。
(二)为确保读卡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在2020年6月5日前将考生数据修正信息报考区汇总。
(三)各考点应在2020年6月5日前,将本考点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并同时将违纪违规人员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考区,须确保系统录入与上报文件中的违纪违规人员信息一致。
十、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十一、保密要求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和教育,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切实加强对考生信息、考试专用物品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
十二、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报考数据交接。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020年2月3~12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三)准考证打印。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于2020年5月8~15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实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军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五)成绩发布。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部干部局负责。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军队人员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172号)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报考数据交接、考场编排、考试实施等工作。
十三、其他
(一)考务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考点须在规定时间内由专人登陆考务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二)务请各考点严格按照《湖北考区2020年度卫生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2),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做好考试工作的宣传和舆情监测,积极为考生提供人性化服务,提前做好考场安排、机考机构选择、机器软硬件配置检查,组织机考机构参加考前模拟练习,确保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含初级护师)
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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