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须知
一、受理范围:
遗失北京市卫生局颁发的《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注册护士。
二、提交材料:
1.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遗失证明1份;
2.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
3.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4. 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1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受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其他:
咨询电话:12320
办理部门: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B座一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邮编:100053。
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395建功北里下车北行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特12、939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网址:www.bjhb.gov.cn(北京卫生信息网)点击“许可大厅”栏目查找相应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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