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士执业重新注册须知
一、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
(三)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
二、提交材料: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有机构公章);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有机构公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6.吊销注册的卫生行政处罚决定。
(三)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在(一)或(二)的基础上增加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三、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四、其他:
咨询电话:12320
办理部门: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工作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B座一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邮编:100053。
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395建功北里下车北行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特12、939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网址:www.bjhb.gov.cn(北京卫生信息网)点击“许可大厅”栏目查找相应办理事项。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