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士执业延续注册须知
一、受理范围: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五年)需要继续执业的。
二、提交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四、其他:
咨询电话:12320
办理部门:执业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区县卫生局。
办公时间、地址、电话等信息详见《各区县卫生局办理护士延续及变更注册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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