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通知
根据《2017年护士资格证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护考办发〔2016〕5 号)和《关于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11 号)精神,现将重庆考区 2017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计划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6 年12 月 15 日-2017 年 1 月 5 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 ),根据报名须知及提示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打印《2017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 1)。无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由报名点协助其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点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人员(含在编人员、非在编人员和 2017 年应届毕业学生)应到单位或者学校所在区县报名点(区县卫生计生委或其指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各报名点应加强与学校的联系沟通,保障符合条件的 2017 年应届毕业生顺利报考。
1.确认时间:2016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 月 6 日,各报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时间,但必须保证时间充裕,并不得提前结束确认时间。
2.报名条件:
执行原卫生部、人力社保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 74 号)相关规定,即:符合报考条件的 2017 年应届毕业生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 3 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 8 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报考人员到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注:考生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均须使用 A4 纸)
(1)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2)《2017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 2 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2017 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毕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证明须按考区统一格式出具(附件 2))。
4.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时必须做到:
(1)认真审核报考者所学专业、学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2)认真审核报名表中相片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3)认真审核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原件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4)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必须打印确认单交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并在报名表及确认单上相应位置签署意见,装订作为报名材料首页。
(5)各报名点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材料报送到相应考点。考生报考材料一份交考点、一份留存报名点。
5.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考生须于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后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截止于 2017 年 1 月 15 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考点复审考生报名资格及数据2017 年 2 月 8 日以前,考点完成资格审查并将报名数据上传考区。
(四)考区审核报名数据
2017 年 2 月 18 日前,考区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再次复查,并在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后将报名数据上传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考场及考生座位安排
(一)考点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前完成考场、试室、考生座位编排,并将数据上传考区。
(二)2017 年 3 月 10 日前考区审核考点考场安排情况,并于 3 月 10 日前将数据上传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准考证打印
2017 年4 月 12 日至 5 月 6 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 )打印准考证;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报名点要协助其打印准考证,也可由考点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考点可于 4 月 25 日起登陆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四、考试试卷交接
(一)考点在 2017 年 4 月 10 日前确定机考物品接收人员,并将《考试物品接收信息表》报考区。
(二)考区在 2017 年 5 月 4 日-5 日期间向各考点发放机考物品,考点须严格按照《考试物品交接单》的内容要求与考区工作人员一起检查,并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交接程序,确保机考物品万无一失。
(三)机考物品到达考点后,须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内。考点要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保证 2 名以上值班人员 24 小时值守。
五、考试方式及时间
2017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具体考试日程由各考点根据考生人数和计算机数量在国家规定的考试日期内选择,并于 3 月 8 日前将本考点考试日期上报考区。国家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5月6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7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8日 |
第五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六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六、考试筹备及实施
(一)考试实施前,考点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考点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并于 4 月 10 日前将《考点办公室设置一览表》上报考区。
(二)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使他们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三)考试实施前,考点须通过报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试室编排表》、《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用于标识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四)考试实施期间考点须在每个考场显著位置张贴《试室编排表》,每个试室门口张贴《座位安排表》,每个用于考试的课桌张贴《座位贴》。
(五)考点应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发的机考工作流程,考前督促机考机构做好系统的安装、测试,考试当天监督做好试卷信息的导入和安排每轮次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六)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规定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提高对高科技作弊的防范意识。
七、机考物品的回收与系统卸载
1. 考试试结束后,考点按要求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试卷信息光盘(含备用光盘)、USBKEY 及装订成册的《试室情况记录单》等机考物品按照考场顺序封装,并填写《机考物品回收清单(考点)》,在考后 24 小时内,派专人专车送交考区。
2. 考试结束在得到考区确认上传数据完整无误的通知后,各考点务必 24 小时内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删除数据并卸载机考系统。
八、读卡评分及违纪处理
1.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在考试结束后实行集中评分;
2.为确保读卡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须在 5 月 26 日前将本考点数据修正信息报考区;
3.各考点在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将违纪人员信息及违纪情况上报考区,考区在 5 月 30 日之前完成考务管理系统中本考区内违纪人员处理的审核,并将违纪人员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九、成绩发布
(一)考试结束后 45 个工作日后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 )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请各考点、报名点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单。
(二)考生成绩合格证明,由考区下发到各考点。务请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在收到成绩合格证明后尽快发放到考生手中。
十、保密要求
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试卷(含备用卷)、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做好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十一、其他
(一)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考务工作模式跟去年保持一致。
(二)对于考务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材料,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务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务请各考点、报名点按《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 3)和相关职责要求,按时做好报名及考务有关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 2017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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