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安排
各报名点、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2017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6~8日举行。根据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护考办发〔2016〕5号)、《关于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11号)、省考区办公室《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16〕27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本考点的报考工作,现将本考点报名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考试方式
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东考区将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模式,考试日期为5月6~8日,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六个轮次(具体考试时间见下表)。广州考点初定参加其中前四个轮次(5月6~7日)的考试(各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轮次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对象与报考规定
申请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由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到学校所在地的报名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申请报考人员入学时间、(拟)毕业时间、学制、学历(需注明是否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情况等。
申请报考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点报名,也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点报名。
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 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依据有效。
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三、考生网上预报名
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考生网上预报名,各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 )网上进行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然后带齐有关书面材料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
四、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
(一)按报考人员分类办理报名手续
1.申请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由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2. 申请报考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本人工作单位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社会医疗机构考生个人可经所在机构审核盖章后直接到相应报名点(见下述)办理报名手续。
3.无工作单位,但人事档案存放在广州的非应届毕业生,应到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审核后到相应报名点(见下述)办理报名手续。
(二)广州考点各报名点受理报名范围和对象
1.广州市卫计委直属单位除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外,其余单位均不再单独设报名点;广州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也不再单独设报名点。上述不设立报名点的单位请在2016年12月26~30日期间将本单位报考材料报送到考点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候。
2.各区卫生(计)局报名点:原则上受理属下单位申报人员集体报名确认,各报名点可按实际情况选择在12月16日~1月6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其中花都、番禺、增城、从化、南沙等5个报名点另须负责安排本区辖内社会医疗机构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报名时间、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1)花都区报名点: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报名确认日期为1月3~4日;报名地址:花都区卫计局六楼组织人事科(花都区公益路14号),咨询电话:86836552。
(2)番禺区报名点: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报名确认日期为2017年1月4~6日,报名地点:广州番禺人才市场(番禺区市桥平康路69号德胜广场四楼人力资源事务服务厅),咨询电话:34626612。
(3)增城区报名点: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报名确认日期为12月28~30日,报名地点:增城区卫计局四楼人事科(荔城街富力路6号),咨询电话:32855106。
(4)从化区报名点: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报名确认日期为12月26~28日;报名地址: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综合档案室(街口街河滨南路39号),咨询电话:37906312。
(5)南沙区报名点: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报名确认日期为12月26~30日;报名地址: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政办(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1号公共卫生大楼304室),咨询电话:84980986。
3.南方人才市场报名点:受理对象为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含原萝岗区)等6个区辖内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许可证须在上述各区卫计局或广州市卫计委注册)的报考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但人事档案在广州的申报人员,报名日期:2016年12月20~23日,办公时间:上午 9:15~11:30,下午13:30~16:30,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东座4楼(即天河购书中心斜对面),咨询电话:85583751、85239422。
4.广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增城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均单独设立报名点,负责本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确认工作。
5.无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不在广州的考生,请回人事档案所在地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各报名点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报名点工作计划。请考生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将视为无效报名。
(三)考点报考咨询电话:88900217,监督电话:81084245。
五、现场确认须知
(一)现场确认时所需携带材料:
1.网上录入信息后打印的《报名申请表》(须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及公章);
2.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鉴定证明(如须提供者)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要求,凡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士临床实习证明(格式参照附件1)。
5.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非应届毕业考生,还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所须提供的其它材料。
报考材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取得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按照《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要求出具(参照附件2)。
(三)报名点工作人员在审核考生证件原件后,将原件退回给考生本人,留下复印件(须盖审核公章);在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将确认单附在考生报考材料后面一起装订。
(四)考试收费:按粤发改价格函〔2016〕1037号执行,每科目收取60元。
六、报名点材料上报至考点的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所有报考材料应一次性提交,材料不完整的考生将被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请各报名点在所有考生申报表的左上角,盖上本报名点代码和名称的印章,便于查找分类。另将所有考生报考信息导出EXCEL表格(格式参照附件3),并打印盖章后与材料一同上报,报考材料按此表格顺序排列。
七、考生现场确认并经考区审核通过后的事项
(一)自2017年4月12日~2017年5月6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 )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 )公布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三)考生成绩合格证明和资格证由各报名点负责分发,请考生届时与所在报名点联系领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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