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疗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考试网护士资格证频道带来安徽省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办事指南,帮助大家了解安徽省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等事宜。
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对象及申请材料
(一)注册对象和条件
申请护士首次注册,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护士执业注 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除外。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 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
4. 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申请材料
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粘贴照片 1 张);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实现网络核验后,该项材料取消);
3. 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实现网络核验后,该项材料取消);
4. 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1 份(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 份(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实现网络核验后,该项材料取消);
6. 二级及以上设立健康体检科的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粘贴照片 1 张);
7.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 份(需复印首页及最新校验记录页,单位集体注册只需提交 1 份。实现网络核验后,该项材料取消);
8. 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彩色照片 1 张(用于证书制作)。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 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交在安徽省内二级甲等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 3 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注意事项
(一)在内地完成护理、助产专业学习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符合首次注册条件要求的,可以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有关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与内地人员相同。
(二)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等设立护理岗位的机构或单位,护士的执业注册管理适用本流程。
(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一事一档”的原则建立护士注册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
(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护士执业注册网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审核和维护工作,确保及时、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五)护士注册所需各类表格可在安徽省政务服务官方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自行下载 , 或在安徽省护士电子注册信息系统提出相应的业务申请,医疗机构 审核通过后可打印表格。
护士已经开始实行电子化注册,如对护士电子化注册还不了解,考试网为大家准备了护士电子化注册详细步骤及功能介绍:
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介绍汇总 | |
1 | 护士电子化信息注册系统个人端功能及注册流程 |
2 | 护士电子化信息注册系统医疗机构端功能及注册流程 |
3 | 护士电子化信息注册系统操作流程 |
4 | 如何进行护士电子化注册?详细注册步骤 |
5 | 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
6 | 护士电子化注册后有何功能? |
7 | 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操作步骤 |
8 | 护士电子化注册如何找回个人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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