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
(1) 熟悉 公众参与的要求、对象和形式
1. 要求
公众参与应遵循全过程参与 的原则,即公众参与应贯穿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全过程中。涉密的建设项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对象
充分注意参与公众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参与对象应包括可能受到 建设项目直接 影响和间接影响的 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居民、专家和公众 等。
3. 形式
采取包括问卷调查、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 等一种或多种形式。
( 2 ) 熟悉 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公众知情 的情况下开展,应告知公众 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 ,包括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的环境影响、影响范围和程度,预计的环境风险和后果, 以及拟采取的主要对策措施和效果 等。
( 3 ) 熟悉 公众反馈意见的处理要求
按“有关团体、专家、公众”对 所有的反馈意见 进行归类 与统计分析 ,并在归类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述 ;对每一类意见,均应进行认真分析,回答采纳或不采纳 并 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