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掌握水质调查时水质参数的选择原则
⑴水质调查的原则:应尽量使用现有数据资料,资料不足时应实测。
⑵水质参数选择的原则。水质参数包括二类:①常规水质参数能反映水域水质一般状况。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所列的pH值、DO、CODMn或CODCr、BOD5、TN或NH3-N、酚、CN-、As、Hg、Cr6+、TP、水温为基础,根据水域类别、评价等级及污染源状况适当增减。②特征水质参数代表CP将来排放的水质。根据CP特点、水域类别及评价等级以及CP所属行业的特征水质参数表进行选择,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增减。
2.7熟悉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取样点的原则
1)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取样断面分对照、控制、削减三种类型断面)
⑴水质取样断面设置原则:①调查范围的两端;②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③水文特征突然变化处(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④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采样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⑤在拟建排污口上游500m处。
⑵取样断面上水质取样垂线设置原则:每个断面处按照河宽布设水质取样垂线。当河流面形状为矩形或相近于矩形时,①小河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1条取样垂线。②大中河:河宽<50m者,共设2条取样垂线,在取样断面上各距岸边1/3水面宽处各设1条取样垂线;河宽>50m者,共设3条取样垂线,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少于0.5m,并有明显水流的地方各设1条取样垂线。③特大河: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且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相等,拟设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多一些。【注】如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时,应结合主流线位置,适当调整取样垂线的位置和数目。
⑶垂线上水质取样点设置原则:每根垂线上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在1条垂线上,①水深>5m时,在水面下0.5m水深处及在距河底0.5m处,各取样1个;②水深为1~5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取1个样;③水深不足1m时,取样点距水面≮0.3m,距河底≮0.3m。【注】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深浅,1条垂线上只取1个样,取样点应在水面下0.5m处,距河底≮0.3m。
⑷水样的对待。①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②二、三级评价,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时,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取1个混合水样;其它情况每个取样断面取1个混合水样。
⑸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3~4d,至少有1d对所有已选定的水质参数取样分析,其他天根据预测需要,配合水文测量对拟预测的水质参数取样;②不预测水温时,只在采样时测水温;需预测水温时,要测日平均水温,一般可每隔6h测一次求平均水温;③一般每天每个水质参数只取一个样,在水质变化很大时,应每间隔一定时间采样一次。
2)河口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
当排污口拟建于河口感潮段内时,其上游需设置取样断面的数目与位置,应根据感潮段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下游同河流。取样点的布设和水样的对待与河流部分要求相同。
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2d,分别在大潮期和小潮期;每个潮期的调查,均应采集同一天的高、低潮水样;各监测期断面的采样,尽可能同步进行;②2d调查中,要对已选定的所有水质参数取样;③不预测水温时,只在采样时测水温;需预测水温时,要测日平均水温,一般可采用每隔4~6h测一次的方法求平均水温。
3)湖泊、水库水质取样位置与采样点设置的原则
⑴取样位置的布设:原则上应尽量覆盖整个调查范围,并能切实反映湖(库)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如进、出、深、浅水区、岸边区等);取样位置可采用以CP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
湖泊(水库)、海湾取样位置的间隔参考表
水域类型 |
规模 |
污水排放量(m3/d) |
每个垂线平均控制面积(km2) | ||
一级评价 |
二级评价 |
三级评价 | |||
湖泊(水库) |
大中型 |
<50000 |
1~2.5 |
1.5~3.5 |
2~4 |
>50000 |
3~6 |
4~7 | |||
小型 |
<50000 |
0.5~1.5 |
1~2 | ||
>50000 |
0.5~1.5 | ||||
海湾 |
|
<50000 |
1.5~3.5 |
2~4.5 |
3~5.5 |
>50000 |
4~7 |
5~8 |
⑵取样位置上取样点的设置:①大中型湖(库):平均水深<10m时,取样点设在水面下0.5m处,但距湖库底≮0.5m;平均水深≥10m时,首先应找到斜温层。在水面下0.5m及斜温层以下距湖库底0.5m以上处各取一个水样。②小型湖(库):平均水深<10m时,水面下0.5m处,并距湖库底≮0.5m设一取样点;平均水深≥10m时,水面下0.5m处和水深10m,并距底≮0.5m处各取一个水样。
⑶水样的对待:①小型湖库水深<10m时,每个取样位置取一个水样;水深≥10m时,一般只取一个混合样,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不进行混合。②大中型湖库各取样位置上不同深度的水样均不混合。
⑷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3~4d;至少有1d对所有已选定的水质参数取样分析;其他天数根据预测需要,配合水文测量对拟预测的水质参数取样;②表层溶解氧和水温每隔6h测一次,并在调查期内适当检测藻类。
4)海湾水质取样位置与采样点设置的原则
⑴取样位置的布设:主要考虑污水排放量、评价工作等级,一般按照一定的水域面积布设水质取样位置。在海湾中取样位置的布设原则上应尽量覆盖相应评价等级的调查范围,并能切实反映海湾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取样位置可以采用以CP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或方格网布点的方法。
⑵取样点设置:每个位置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水深≤10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水样,且距海底≮0.5m;水深>10m时,在水面下0.5m处和水深10m,且距海底≮0.5m处,分别设取样点。
⑶水样的对待:每个取样位置一般只有一个水样,即在水深>10m时,将两个水深所取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以不进行混合。
⑷取样次数:①在所规定的调查时期中,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3~4d;②至少有1d在大潮期,另1d在小潮期,对所有已选定的水质参数取样分析;③其他天数根据预测需要,配合水文测量对拟预测的水质参数取样;④所有水质参数每天在高、低潮时各取样一次;⑤不预测水温时,只在采样时测水温;需预测水温时,每隔2~4h测水温一次。
2.8熟悉地面水环境现状评价的原则
评价水质现状主要采用文字分析与描述,并辅之以数学表达式。⑴在文字分析与描述中,有时可采用检出率、超标率等统计值。⑵数学表达式分两种:①单项水质参数评价,简单明了,可以直接了解该水质参数现状与标准的关系,一般均可采用;②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只在调查的水质参数较多时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