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相关标准
第一节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一、概述
二、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
⒈建设项目引起的声环境变化
⒉提出噪声防治政策
⒊为建设项目优化选址合理布局及城市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三、声环境评价工作程序(与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基本相同)
四、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⒈划分依据
⑴根据建设项目规模
⑵噪声源种类和数量
⑶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噪声标准和人口分布
⑷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变化程度
⒉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
⑴一级评价:GB----3096----93(若是大中型评价项目或城市区域评价GB—3096---93规定的安静地区)5~10分贝或10分贝以上需做一级评价
⑵二级评价:3~5分贝
⑶三级评价:适用于三类标准地区、工业区、还有一、二类小型建设项目做三级评价(3分贝)
⒊各等级声环境评价的基本要求
⑴一级评价:要求环境预测要实地监测,给出建设项目噪声影响人口的分布,非项目本身造成的噪声也要进行分析,对评价中提供的选址等要进行定量分析,而不是定性分析
⑵二级评价:以实测为主,参考以前资料,对噪声级可能出现变化的阶段要进行监测,给出防治噪声的政策。
⑶三级评价:着重调查噪声源的数量和种类,对已建成的项目要进行噪声影响的分析给出防治噪声的政策
五、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一级评价:项目边界200m范围,对于空旷地区要扩大范围,对于车流辆200m线声源如果是飞机声评价范围是飞行航迹项距离跑两端15km,若是二、三级评价则缩小范围。
六、环境噪声评价量
非稳态、间歇性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为评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