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大纲的要求
1.掌握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
1.评价工作等级的分级:
1.1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域的规模及水质要求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级。具体看教材70页、71页表4-1和4-2一级评价最为详细,依此类推。
不同级别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等相应的技术要求有所不同。
1.2分级判据的基本内容:
⑴污水量:污水排放量(m3/d)分为五个等级。
·Q≥20000
·20000>Q≥10000
·10000>Q≥5000
·5000>Q≥1000
·1000>Q≥200
污水排放量中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循环水及其它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的排放量,包括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
⑵污染物分类:根据污染物在水环境中输移、衰减特点以及它们的预测模式,将污染物分为四类:①持久性污染物;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酸和碱(以pH值表征)④热污染(以温度表征)
⑶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按污水中拟预测的污染物类型及某类污染物中水质参数的多少划分为复杂、中等和简单三类。
复杂:污染物类型数≥3,或只含有两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10。
中等:污染物类型数=2,且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10;或只含有一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
简单: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
⑷地面水域的规模:河流与河口,按建设项目排污口附近河段的多年平均流量或平水期平均流量分为大河(≥150m3/s)、中河(15~150m3/s)和小河(<15m3/s)。
湖泊和水库,按枯水期湖泊、水库的平均水深及水面面积划分为大湖(库)、中湖(库)、和小湖(库)。见教材72页表。
⑸水质类别:地面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类。
二.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
大纲的要求:
1.熟悉地面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原则;2.熟悉不同评价等级各类水域的调查时期;3.熟悉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及基本内容;4.熟悉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取样点的原则;5.掌握水质调查时水质参数的选择原则;
1.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原则:⑴应能包括建设项目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显著的区域。⑵应尽量按照将来污染物排放进入天然水体后可能的达到水域功能质量标准要求的范围、污水排放量的大小、受纳水域的特点以及评价等级的高低来决定。⑶河流水环境现状调查的范围,需要考虑污水排放量大小、河流规模来确定排放口下游应调查的河段长度。⑷湖泊、水库、以及海湾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需考虑污水排放量的大小来确定调查半径或调查面积(以排污口为圆心,以调查半径为半径)。
2.环境现状调查时期的要求:环境现状调查时期与水期(潮期)的划分相对应。河流、河口、湖泊与水库按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划分;海湾按大潮期和小潮期划分。北方地区可以划分冰封期和非冰封期。
对于不同的评价等级,各类水域调查时期的要求不同。
当调查区域面源污染严重,丰水期水质劣于枯水期时,一、二级评价的各类水域应调查丰水期。时间允许,三级评价也应调查丰水期。
冰封期较长的水域,且作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加工用水的水源或渔业用水时,应调查冰封期的水质、水文情况。
3.点污染源调查
3.1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点污染源调查以搜集现有资料为主。点污染源调查的繁简程度根据评价级别及其与建设项目的关系而略有不同,评价级别较高且现有污染源与建设项目距离较近时应详细调查。
3.2点污染源调查的基本内容: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选择下述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调查:⑴点源的排放。调查确定排放口的平面位置、排放方向、排放口在断面上的位置、排放形式(分散排放或集中排放)。⑵排放数据。根据现有的实测数据、统计报表以及各厂矿的工艺路线等选定的主要水质参数,并调查现有的排放量、排放速度、排放浓度及其变化等数据。⑶用排水状况。主要调查取水量、用水量、循环水量及排水总量等。⑷废(污)水的处理状况。主要调查废(污)水的处理设备、处理效率、处理水量及水质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