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各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生态环境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的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120 |
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90 |
15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90 |
15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72 |
120 |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件要求逐项填写,并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附件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