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办理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经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号),为按期完成此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的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当年复审分数线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0日(工作日)
三、资格复审的地点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四、资格复审的范围
2016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滚动考试规定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复审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五、资格复审所需手续
1、经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份。(下载请点击“《重庆市考试报名条件证明.doc》”)
2、考生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3、参加免考2科的考生,还需按照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要求,提供免考条件中指定的证明材料原件。
4、由单位为员工集中办理证书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考生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其余办证资料不变。
六、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㈠、请参加复审的考生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按时参加复审,复审现场服要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因复审考生人数较多,为提高复审效率和工作质量,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复审所需的有关资料,按时参加复审,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资格复审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七、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86868817 86868810 86868835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25日
附:样
姓 名 |
张 三 |
学 历 |
本科 |
所学专业 |
工程管理 | |
毕业时间 |
2005年7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2005年7月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
工程师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10 | |||
工作单位 |
XX单位 |
联系电话 |
XXXXXX | |||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
(盖章) 2016年 XX 月 XX 日 |
审核部门意见:
考生不填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 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