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油田拟新开发一个35km2区块,年产原油60×104t,采用注水开采,管道输送。该区块新建油井800口,大多数采用丛式井;钻井废弃泥浆,钻井岩屑、钻井废水在井场泥浆池中自然干化,就地处理;集输管线长约110㎞,均采用埋地敷设方式。开发区块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草地和耕地。区内有小水塘分布,小河甲流经区内,并在区块外9㎞处汇入中型河乙,在交汇口处下游8㎞处进入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区块内有一省级天然林自然保护区,面积约600 hm2,在自然保护区内不进行任何生产活动,井场和管线与自然保护区边缘的最近距离为500m。集输管线穿越河流甲一次。开发区块内主要土地类型和工程永久占地类型见下表:
开发区块主要土地类型和工程永久占地(单位:hm2)
类型 |
基本农田 |
草地 |
林地 |
河流水塘 |
合计 |
区块现状 |
1210 |
900 |
1300 |
90 |
3500 |
工程占用 |
7.9 |
11.9 |
0.8 |
0.4 |
21.0 |
1.确定本项目的生态评价范围。
(1)根据该类项目特点,生态影响评价范围应为开采境界外延500m范围。
(2)井场及集输管线评价范围为工程占地区外围500m,但由于500m外涉及敏感保护目标—省级自然保护区,虽然在保护区内没有任何生产活动,井场、集输管理生态影响评价范围应将该保护区包括在内。
2.指出本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省级天然林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草地、林地、河流水塘。
3.识别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源项,判断事故的主要环境影响。
(1)主要是钻井作业井喷事故、集输管线破裂、站场等储油设施破损油类外泄或遇火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
(2)石油烃外泄造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植被的污染。污染空气对人群及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落地油会造成土壤的污染,使土壤透气性下降,影响植物生长,严重时可导致植物死亡;随地表径流进入地表水,造成水体污染,影响水生生物正常生长与繁殖,影响地表水功能;石油烃类着火发生爆炸易酿成安全事故,同时对环境也有一定的污染危害;在灭火过程中大量的人员、机械活动对生态的破坏,还存在灭火剂对环境的污染。
(环境风险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在做任何一个项目时,均应考虑其是否有环境风险因素,如果有,就需要深入进行评价。不只是污染型项目需进行环境风险评价,交通运输项目也涉及环境风险评价,如公路、铁路、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采掘类项目也涉及环境风险评价,如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煤层气开采、煤矿开采等。)
4.从环境保护角度判断完井后固体废物处理方式存在问题,简述理由。
(1)钻井废弃泥浆、钻井岩屑、钻井废水采取在井场泥浆池中自然干化,就地处理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2)这三类物质虽然均产生于井场钻井过程,但分别属于不同的污染物类型,其具体来源、成分均不同,不应混合在一起处理,且现状处理方式不符合固废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而应分别进行处理。
5.简述输油管道施工对生态的影响。
本输油管道施工将会对地表植被、土壤、河流等沿线区域造成明显的破坏或不利的影响。由于其距离自然保护区较近,虽然不占用保护区,但施工时对自然保护区将产生间接的不利影响,一是临时用地的变更可能选择在距离保护区更近的区域,二是施工活动对林内野生动物的干扰,三是使保护区外围地带的生态环境变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