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与思考
1.结合《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发改能源[2007]141号),热电联产项目在规划、热负荷、机组选型等方面的评价要点是什么?
答: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编制要科学预测热力负荷,具有适度前瞻性,并对不同规划建设方案进行能耗和环境影响论证分析。
热电联产应当以集中供热为前提。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暂不考虑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在严寒、寒冷地区(包括秦岭淮河以北、新疆、青海和西藏)且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市,应优先规划建设以采暖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取代分散供热的锅炉,以改善环境质量,节约能耗。在夏热冬冷地区(包括长江以南的部分地区)如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可适当建设供热机组,并可考虑与集中制冷相结合的热电联产项目。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除工业区用热需要建设供热机组外,不考虑建设采暖供热机组。
热电联产项目中,优先安排背压型热电联产机组。背压型机组不能满足供热需要的,鼓励建设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上的大型高效供热机组。在电网规模较小的边远地区,结合当地电力电量平衡需要,可以按热负荷需求规划抽凝式供热机组,并优先考虑利用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热电联产机组;限制新建并逐步淘汰次高压参数及以下燃煤(油)抽凝机组。
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覆盖的供热半径一般按20公里考虑,在10公里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此类热电项目;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一般按8公里考虑,在8公里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此类热电项目。
2.热电联产项目厂址应考虑哪些因素?从环保角度,哪些因素可能构成制约性问题?
答:①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的相符性;②城市总体规划、供热规划的可行性;③区域热负荷与供热半径、水源、运输、土地性质分析;④环境功能区划、气象条件(上风向)、环境敏感点(环保目标)、环境容量与环境影响分析。
3.热电联产项目产业政策与常规火电项目不同之处有哪些文件与规定?
答:①《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对燃煤火电厂的要求:除以热定电的热电厂外,禁止在大中城市城区和近郊区新建燃煤火电厂。②根据《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热电厂、热力网、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应同时审批、同步建设、验收投入使用,并规定热力网建设资金和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不落实的,不予审批。常规热电联产机组,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45%;③符合当地的供热规划,总量控制方案须满足国家环保总局与省级人民政府与六家中央管理电力企业集团签订的SO2削减责任书要求,总量来源企业与工程本身须满足环发《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182号文)中绩效总量要求。④粉煤灰必须100%综合利用。
4.环境影响预测方面,热电联产项目应包括哪些内容?与常规火电项目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1)环境空气。热电类项目环境影响预测以大气预测为重点,预测内容包括本期工程大气污染物lh平均浓度、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贡献值,各关心点预测值,替代小锅炉后的环境正效益,烟囱方案论证,装设GGH论证,非正常工况影响,煤场、灰场和运输扬尘的环境影响分析等。还应预测逆温和熏烟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的环境影响。
(2)地表水。目前火电行业总体上均可做到正常工况下基本不排放废污水,因此其排污影响可不作为地表水影响的重点;火电类项目地表水影响主要是关注取水方案的合理性分析、取水管线的生态影响等。
(3)地下水。火电类项目地下水影响重点是评价灰场区域地下水,在调查灰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不良地质的基础上,明确灰渣对灰场地下水的影响途径和主要影响因子,并定性分析采取措施后的影响程度。评价中需结合区域地质情况,根据灰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地质灾害性评价报告等,逐项论述灰场选址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的符合性。
(4)噪声。火电行业噪声影响与预测的关注点主要有:厂内关注锅炉吹管、排汽噪声和循环冷却方式,如采用二次循环冷却方式时需关注自然通风冷却塔,采用直接空冷方式时需关注空冷平台和辅机冷却所用的机力通风冷却塔等;厂外主要关注运煤、运灰交通噪声影响等.
(5)固废。与常规火电项目不同的是,热电类项目灰渣必须首先立足于综合利用,并对灰场存灰量有明确要求。分析灰场容量的合理性,根据《热电联产可行性研究科技规定》,热电厂灰场存量不宜超过6个月的热电厂最大排灰渣量。
针对不同项目与区域,还应涉及温排水、陆域生态、水生生态、城市景观等方面的影响预测内容。
5.热电联产项目的清洁生产指标有哪些?发电煤耗与热电比的关系是什么?
答:发电标准煤耗、供热标准煤耗、污染物单位电量产生量与排放指标、水耗指标、工业水重复利用率、灰渣综合利用率指标等
发电煤耗与热电比的关系是:
热电比=供热量/(供电量×3600KJ/(KW.h))×100%
总热效率=(供热量+供电量×3600KJ/(KW.h))/(燃料总消耗量×燃料低位热值)
以上两个公式综合可以看出发电煤耗与热电比存在反比例关系。
6.热电联产项目总量控制所依据的规定有哪些?其总量可能的来源有哪几方面?
答: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39号《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布火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条件的公告》热电站、煤矸石电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总量指标必须明确总量指标来源。除热电站、煤矸石电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外,其他新建、扩建、改建常规火电项目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必须从电力行业取得。
(1)属于六大电力集团(山东鲁能、中国华能、中国华电、中国国电、中国大唐、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的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必须从六大集团的总量控制指标中获得,并由所在电力集团公司和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确认意见。
(2)不属于六大电力集团的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必须从各省非六大电力集团电力行业总量控制指标中获得,并由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确认意见。
总量控制方案须满足国家环保总局与省级人民政府与六家中央管理电力企业集团签订的SO2削减任务书要求,热电类项目SO2指标需按发电与供热绩效分别落实来源。
总量来源企业与工程本身须满足【环发(2006)182号】文件中绩效总量要求。
江苏巨龙水泥集团有限公司5000t/d熟料生产线技改工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总投资:33020.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17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6%。
(2)产品方案:日产熟料5000t,年产熟料155万t。
技改工程为大型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并有自备开采的石灰石矿山,符合水泥工业的产业政策。
(一)区域特点
1.地表水
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系是京杭运河的不老河段和微山湖。
京杭运河位于技改工程厂址南约6.4km,是南水北调东线河道;微山湖位于技改工程厂址北约7,7km.是一天然湖泊,由此可见,技改工程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较为敏感。
2.文物
评价区内有四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省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一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两处。
茅村汉画像石墓位于巨龙集团东南约4.0km处,是江苏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蔡丘古文化遗址位于巨龙集团东南约4.5km处,是徐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丘湾古文化遗址和狼虎洞分别位于巨龙集团东南约3.0km处和西北约2.3km处,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标准
标准分类 |
标准名称 |
环境标准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 |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中的二类标准 |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1996)中的二级标准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I时段标准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II类标准 | |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在评价区设立了6个监测点,并对比了历史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表明:TSP不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但个别监测数据接近标准值;PM10有超标现象,SO2、NO2符合标准要求。
2.声环境质量现状
对厂界和环境噪声的监测结果表明,受高噪声主产设备的影响,西厂界噪声超标,环境噪声夜间超标。
三、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
(1)技改工程的建设符合铜山县的总体规划。
(2)技改工程充分利用现有的石灰石矿山资源,后备矿山焦山距离厂址也较近,石灰石资源充足可靠。
(3)技改工程建设在现厂址闲置的空地上,可充分利用厂内现有的辅助工程和功能设施,节约了工程投资。
(4)从环境现状监测和预测结果可知,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尚好,技改工程实施后,不会使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厂界噪声经治理后达标。
(5)技改工程实施后,搬迁距离主生产线较近的19户村民,使卫生防护距离满足《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2000)标准的要求。
拟建项目选址尚属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