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染物总量控制政策
为加强江苏省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实现《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和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共同颁布的《江苏省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控制配额方案》,明确了无偿分配二氧化硫排放配额范围及权限,配额计算公式等。
《徐州市"十五"环境保护规划》中确定到200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尘(烟尘及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挥发酚和固体废物,并给出了这些污染物的计划控制目标。
2.本期工程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的确定
根据本期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特点和《徐州市"十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经过分析确定本期工程需进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质为SO,和烟尘。
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措施
①燃料控制:本期工程燃煤主要由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五个矿供给。初步选定运距较近的东部矿区:韩桥、权台、旗山三个矿井,作为本期工程的首选
②烟气脱硫。
③烟气排放监控。
②主要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及排污交易。
根据徐州市环境保护局给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关于江苏徐州山发电厂排污总量指标的复函"要求,本期工程所需的SO2年排放总量指标,将通过关闭贾汪,辖区内47家黏土砖生产企业,削减S02排放约1 535Ua,剩余部分的S02约800t/a
将通过徐州市区域内排污交易解决;关闭47家黏土砖生产企业同时可削减烟尘排放量约1479t/a,其烟尘削减量大于电厂本期工程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