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是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一、二、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基础上,进行的总体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对建厂以来宝钢及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一次完整的调查和分析,其中涉及总体工程污染源、污染物及控制措施,以及所排放污染物对环境的总体影响程度和范围,在此总体评价基础上,按照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目标等要求,对宝钢生产发展潜力进行分析。它不同于一般建设项目的环评,对于分步建设的企业和技术改造规模较大的企业,通过对总体工程及分阶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回顾,验证其预测的可信性,并在环境和生产发展潜力的适应性评价和分析等方面做了探索,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一、项目建设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宝钢经历了20多年建设和发展,主要生产设备和技术经济指标均符合2005年7月发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要求,即经技改达到烧结机 ≥180m2、焦炉炭化室高度≥6m,高炉≥1000m3,转炉≥120t,,及在沿海深水港地区新建高炉≥3000 m3、转炉>200 t等要求。2001年宝钢吨钢综合能耗为699kg标煤,吨钢耗新水5.7 m3,满足新建大型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0.7标煤和吨钢耗水6 m3的相应指标要求。
二、工程概况与污染源分析
案例中工程分析的主要内容和要点、应注意的问题均有叙述和说明,但应明确项目的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污染物排放量均要统计在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之内;对于钢铁企业要注意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源的全面统计;无组织排放通过捕集系统治理成为有组织排放后,要明确捕集效率;钢铁联合企业工艺流程长、工序多,在做硫平衡、水平衡时,只给出一个全厂平衡图是不够的,应注意给出各工序的硫平衡和相关计算依据的一览表,及各工序按生产装置的给排水平衡表、图;钢铁企业过去对NOx排放量做了统计,今后钢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均要注意做好NOx排放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