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宣城市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市公开遴选科员及以下公务员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党群机关、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人民团体群众团体职位遴选对象为:县(市、区)、乡镇(街道)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工作人员、选调生)。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遴选对象为:经省批准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公务员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的,需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2014年前(含2014年)录用或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3.2015年、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9月4日之后出生)。
6.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8月29日在宣城先锋网、宣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宣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审核推荐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报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须于 9月10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传真至报考单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须于 9月11日16:00之前完成。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可于 9月11日16:00前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 9月11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传真至报考单位。遴选单位应在 9月11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12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 9月13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各遴选单位应于 9月13日17:00前完成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应于9月20日至9月23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7年10月15日10: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公告在宣城先锋网和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遴选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各遴选单位需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试用
各遴选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所属网站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六)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
0563-3015839(市委组织部)
0563-3029114(市公务员局)
技术服务电话:3036887
监督举报电话:0563-3023986
1、2017年宣城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
2、宣城市2017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公务员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