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依法治州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适用。
二、考调职位及名额
州依法治州办工作人员2名。
三、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各级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
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党政正职暂不参加考调;驻村第一书记参加考调的,仍要继续担任第一书记到任期结束。
四、考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和服务协调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8日后出生)。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尚处于任职试用期的。
五、公告方式
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各阶段成绩、拟调动人员公示通过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六、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7年12月18日至19日(8:30-12:00,14:30-17:30)带以下材料到州委办公室人事科(州委综合楼312室)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1.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州依法治州办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上近期免冠照)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4.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鲜章)。
6.单位出具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依次削减或取消考调职位。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2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12月21日14:30至17:30到州委办公室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面试:按照考调名额以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三)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办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3名(差额1名),由州委办公室负责对试用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试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州委办公室顶岗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六)公示和调动
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七、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考调工作任一环节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咨询电话:3865340
监督电话:3865879
附件: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州依法治州办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