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科级公务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在职在编的科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政治品质,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2月28日之后出生)的科级干部,特殊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2月28日之后出生);
3.具有县及以下机关(参公管理单位)3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具有教育教学或教育行政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报考人员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或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⑵受过刑事处罚的;
⑶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⑷凡涉及广委办发〔2014〕34号文件第五条第三款相关人员;
⑸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gahrss.gov.cn)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网址:www.gaedu.gov.cn) 网站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6年12月30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411室)。
3.联系电话:0826-2333397。
4.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实填写《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提供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历单位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表)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1吋同底彩色正面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本职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1月6日到广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领取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测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50分,面试成绩50分。
1.遴选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职位遴选名额;若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1:3,则取消该职位遴选名额,不再进行面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教育理论、写作等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以50%计入测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7年1月10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公示,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不足2人,则取消该职位遴选,面试工作不再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以50%计入测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7年1月13日,上午09:00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实施,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相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通过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年度考核、廉洁情况以及群众公认程度等方式综合确定考察对象的能力和水平。若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2年的,考察延伸进行。凡有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第七条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因考察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职位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进行考察。
2.根据考察情况经市教体局党组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经市教体局党组研究,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考察情况依次递补一次,并进行公示。
(五)公示和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并在广安市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www.gaedu.gov.cn/ 和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gahrss.gov.cn/ 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需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的,到广安市教育体育局顶岗试用3个月。
(六)调动
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顶岗试用情况,经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党组确定拟转任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为加强公开遴选工作的监督,由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公开遴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在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中,报考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在考试或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遴选资格。其他相关人员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26-2333397(市教体局人教科)
监督电话:0826-2333602(市纪委监察局驻市教体局纪检组)
六、本公告由广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