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的意见》(南委办发〔2012〕11号)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4: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2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并完全符合《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或不称职)者。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4《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能证明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证件;
(3)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详见附件5)的各项内容。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在报名时进行,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考核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开考比例
结合单位实际,本次考调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可相应调减或取消考调计划。
(三)岗位调整
考调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调减该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南充市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 )上向社会公布。
本次考调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试费。
(四)准考证领取
已报名的报考者,于笔试考试前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及其他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主要进行《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笔试,笔试范围详见《公开考调笔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附件2)。不指定复习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7日。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6年11月21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及范围详见《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附件3)。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各具体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公告于面试前3天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者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三)考试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
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最后一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科考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和考察后出现缺额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由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和考调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调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调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调动人员,取得调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上编等手续。
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南充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调动介绍信》,通知调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考调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纪律与监督
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考调单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调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考调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调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考调条件及要求。
(四)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17-2666068
附件:1、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调笔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4、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5、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南充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