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米易县财政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2016年5月16日米易县人事调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研究,同意米易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岗位数
米易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管理岗位1个。
二、考调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考调条件
1. 财务、金融、审计相关专业或从事财务、金融、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6月13日之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米易县财政局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协同办公平台上发布公开考调公告,报考人员到米易县财政局2楼213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6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财政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贴照片)。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从事财务、金融、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的需提供单位证明。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笔试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2:1就组织考试。
4.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米易县财政局2楼213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由米易县财政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主要为财务会计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所有参考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由米易县财政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米易县财政局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五)体检
米易县财政局党组综合面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在面试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如所有考察人员体检均不合格,不再递补,该考调职位取消。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调人员,统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米易县财政局纪检组对此次考调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对考调工作中弄虚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考调的人员,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此次考调工作由米易县财政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米易县财政局纪检组 8177540
咨询电话:米易县财政局办公室 8172782
米易县财政局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