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特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局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2、人岗相适;
3、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遴选范围和职位
从全市范围内具备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中遴选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机关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使用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
三、 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试用期除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市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经历和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在遴选对象之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12月13日)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须粘贴报考人员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须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到市城管执法局人事科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名地址: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雨湖区雨湖路251号);联系人:张定群;联系电话:0731-58237329,13975249017;邮箱:358138669@qq.com。
(二)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主要测试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为3: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市城管局党委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人选。遴选结果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遴选对象报市人社局审核,对符合条件转任的,办理相关手续。
此公告由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