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怀化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法律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含副科)以下工作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踏实;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全额拨款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含副科)以下工作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以1981年6月24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法律或法学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与现单位约定的服务年限已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告。
通过网络形式(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机构编制网、怀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7月4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怀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科(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6楼625室),联系人:李斌、杨凤英,联系电话:0745-2387879。
报名时须本人持《怀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怀化机构编制网、怀化人事考试网下载),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3张。出具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3、资格审查。
由怀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
4、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事业单位考试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经批准降低了笔试开考比例的,则面试对象比例相应降低)。当出现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情况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数组织面试(当实际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只有1:1情况下,面试的成绩不得少于65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以素质测评为主,不再考查专业性知识,即主要测评应考者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
6、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7、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在怀化机构编制网、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选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调入人员的行政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称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8、纪律与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编制、人社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附件:《怀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公 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怀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