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怀化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怀化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根据人社部发[2010]92号、怀发[20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公开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情况
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利水电科学技术推广站,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为怀化市水利局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调计划
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选调1名、市水利水电科学技术推广站公开选调1名、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公开选调 1名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3、怀化市范围内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专业条件
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利水电科学技术推广站、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各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8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6年6月8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与调入等程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考试组织、命题与评卷、考察和调入等工作均由市水利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学历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于2016年6月8日至6月10日到市水利局人事科报名(报名表附后)。
岗位选调人数与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确需减低开考比例,必须报市人社局批准。
(二)笔试。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水利水电专业相关知识。采取不低于选拔职位数1:3的比例进行闭卷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和公告,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
(四)成绩合成。笔试、面试二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二项成绩按以下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笔试占60%,面试占4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的初步人选。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放弃考察或经考察发现有学历、年龄、身份等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七)确定人选。市水利局党组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选调人员,并在怀化水利网公示。
(八)试用与调入。拟选调人员需在市水利局试用三个月以上(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试用合格即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水利局人事科。
(二)加强监督。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社局。整个选调工作要在市人社局、市编办指导下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选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选调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要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要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45—2713743
怀化市水利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