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鹤峰县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县编办下达的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9名工作人员到有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选调范围
1、选调职位:县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工作人员4名,乡镇广电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名。
2、选调范围:
(1)县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车辆管理人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在全县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中进行公开选调;县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司勤人员2名,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及乡镇机关分流工勤人员中进行公开选调。
(2)乡镇广电服务中心5名工作人员在楚天视讯鹤峰支公司中原乡镇广电服务中心的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中进行公开选调。
二、条件与资格
1、县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车辆管理人员报考年龄在42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因需经常值夜班,建议男性报考。
2、县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报考年龄在42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在乡镇或县直5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验。
3、县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司勤人员报考年龄在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A1驾驶证,并有10年以上驾龄。
4、2014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5、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视同称职)。
6、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任何公开选调职位: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③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选调的。
三、选调形式及考试内容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拟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或相应调减该职位公开选调名额。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调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试卷采取百分制,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占80%。同一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者,采用加试的方式(另行制定)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将统一组织封闭式命题,笔试成绩在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
四、体检及考核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视频会议室(地址:容美广场综合写字楼六楼,联系电话: 5281578)。
3、报考人员需带《鹤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七、选调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选调,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办理调配手续。
鹤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中共鹤峰县委组织部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