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焦作市直部分行政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和市编委下达的2016年度部分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用编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市直部分行政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
一、公开遴选(选调)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今年市直5个机关计划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23名(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1、选调:焦作市直、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遴选:焦作市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35周岁以下;
5、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
6、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由下级机关(单位)转任到本级机关(单位)的,须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
7、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能力水平和任职经历;
8、身体健康;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规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10月27日。
三、公开遴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7日8:00至11月9日17:00,登录焦作人事考试报名网(www.wsbm.jzrsks.com),点击“焦作市直部分行政机关2016年度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资格审查。各遴选(选调)机关对报名申请、相关报考信息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36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情况;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补充;对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进行报考申报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各遴选(选调)机关应留存其报名信息,供确认面试资格时比对核查。11月9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职位。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在24小时内再次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下载打印《焦作市市直机关2016年度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以备确认面试资格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11月16日8:00至11月19日9:00登录原报名网站,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
5、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各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遴选(选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遴选(选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并由遴选(选调)机关及时通知相关报考人员。因核减不再遴选(选调)的职位,通知报考者11月10日17:00前到焦作市公务员局(市政大厦806房间)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6、报名期间,各遴选(选调)机关公布咨询电话(见附件1),安排专人值班,及时为报考人员提供服务。
(二)笔试、面试与专业测试
1、笔试。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1月19日,笔试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需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确认时,遴选(选调)机关根据留存的报名信息,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报名表(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准考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进行比对核查和资格复审。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进行专业测试的,不再组织其参加专业测试。
3、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试题的命题、制卷、考务组织、评分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进行专业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遴选(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公开遴选(选调)人选考察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四)公示、试用与转任手续办理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拟遴选(选调)人员到遴选(选调)机关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jz.hrss.gov.cn )、焦作人事考试网(www.jzrsks.com ),统一发布公开遴选(选调)公告。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规范操作,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审查人员有弄虚作假、严重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取消其公开遴选资格,已办理转任审批手续的予以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附件1焦作市市直机关2016年度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