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黔南州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州委政法委人员结构,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结合工作实际,拟在全州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办公室和政法系统内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实绩,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州委政法委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遴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遴选相关工作。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根据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计划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职位详见《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全州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办公室和政法系统内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
4、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不含试用期),自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州级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干部身份;
9、遴选对象身份符合遴选单位的单位性质。遴选对象身份与报考单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以及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遴选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涉及年限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
五、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总成绩计算、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9日,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qiannan.gov.cn/)等媒体和网站上公布遴选公告。报考人员如须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联系。
(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16年5 月3日至5月6日。
2、地点: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政治部(黔南州公安局办公大楼10楼1008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认真阅读《遴选简章》,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并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两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粘贴在《报名信息表》指定位置;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上须加盖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和是否具有州级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干部身份意见)。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遴选简章》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遴选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遴选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根据工作需要,经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比例),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本人不愿改报的,视为报名失败。改报职位时间为2016年5月9日。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以及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遴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分值为150分。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2日期间,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政治部(黔南州公安局办公大楼10楼100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面试由遴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60%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遴选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在体检前告知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按各职位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当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委政法委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遴选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对象的考察情况需报经州人社局审查后方可对考察结果进行公示。
在考察中,经遴选领导小组审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从体检合格对象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符合本简章第四条“(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遴选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遴选,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遴选对象进入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有关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八、在遴选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qiannan.gov.cn/)公布的相关遴选信息。网站公布的遴选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听电话等造成遴选领导小组或考务工作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本《遴选简章》解释权属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员会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遴选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
0854-8237525
附件1 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 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doc
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遴选下属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