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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公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6-10-26   【

  2016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拟公开选调40名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司法行政人员和相当于主任科员以下的检察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广东省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特别优秀的综合文稿、调研和信息技术人才可放宽至全国检察机关公务员。

  二、选调基本条件

  除各职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验、性别等具体条件外,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

  3.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与我院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年龄根据不同岗位,分别要求在35岁、32岁、30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16年11月1日。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工作流程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发送至邮箱sjjggbk@126.com。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1日。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笔试和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四)考察

  根据干部考察有关规定,按照1:2的比例,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档案等。

  (五)体检

  统一组织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报省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

  联系电话:87118062 87118206

  传真:87118346

  附:1.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

  省检察院选调公务员岗位表.xls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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