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我区决定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深圳市内、外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均统称公务员);
(二)深圳市内公务员需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脱离处分期和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三)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需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脱离处分期和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相关资格条件均截至于2016年6月1日。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或市内聘任制公务员在现用人单位首次聘用期间的;
4、任职试用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新区组织人事局邮箱rsglk@szlhxq.gov.cn,每人限报一类职位(岗位类别及相关岗位要求见附件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6:00止。咨询电话:0755-23338306,0755-23338305,0755-23338389。
(二)报名材料。《深圳市龙华新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深圳市龙华新区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公务员身份承诺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其中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可暂不提供,待单位考察时补交)。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16年7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者反馈资格初审情况,并对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笔试由新区组织人事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3日,笔试地点:深圳市人才园。笔试成绩公布后,对7类岗位报考人员分别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每类岗位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不够1:3比例的,全部报考该类别岗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合成总成绩,并按照每类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新区组织人事局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人员分配。由新区组织人事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结合各单位岗位职位空缺情况进行人员分配和确定拟任职务。如不服从分配和拟任职务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分配人员组织考察。
(八)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单位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和任职。
(九)公布选调结果。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新区组织人事局网站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一)深圳市外公务员通过公开选调方式转任的须转为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后续日常管理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养老方式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深圳市外公务员参与考试的给予一定交通及食宿补助,省内(不包括深圳市)公务员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省外公务员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食宿补助。
(三)市外选调人员调入新区后,住房保障由新区管委会依照有关规定统筹解决。
(四)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
附件1深圳市龙华新区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表.doc
附件2.3深圳市龙华新区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4深圳市龙华新区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xls
附件5公务员身份承诺书.doc
附件6专业目录及转任相关文件.rar
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