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市崆峒区督查考核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同意,决定在区属行政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干部中为区督查考核局择优遴选工作人员5名。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测评、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择优选拔德才兼备、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人才。
二、遴选计划
按照岗位需求,本次共遴选工作人员5名,其中:公务员岗位1人,事业管理岗位4人。
三、范围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4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因病因事长期不在岗以及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抽调借调到区级及以上单位工作期间不计算为乡镇工作时间),身体健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配,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素质较强。
4.符合工作岗位所必备的要求:
①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②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干部档案审核为准);
③报名公务员岗位的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现职级为科员;报名事业管理岗位的必须具备事业管理干部身份,现职级为九级;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④尚在试用期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 7日,共3天。须由本人亲自报名,不能代报。
2.报名地点:崆峒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3.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其他有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两份)、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报名表》一式两份(单位党委、党组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本人近期2吋免冠彩色照片4张。
4.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若报名人数与分岗位遴选计划未达到3:1的,由区督查考核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五、遴选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本人提供个人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遴选条件者通知参加笔试。
(二)笔试测评: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时事政治,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1:3比例,分岗位划定进入面试测评考生。笔试时间待定。
(三)面试测评: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仪容仪表。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测评方式:回答评委提问。
测评评分办法:满分100分,由评委根据应试者综合表现,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
(四)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区督查考核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并写出考察材料。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评分满分100 分。
(五)总成绩确定: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评分共同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察评分占总成绩的20%,即:总成绩= 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30% +考察评分×20%。
(六)确定人选:依照总成绩,分岗位按遴选计划确定最终人选(若入围人选有自愿放弃者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试用。拟遴选人员在区督查考核局上班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八)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1.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公开遴选工作在区督查考核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由区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崆峒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0933-8226325
区督查考核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