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区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组织部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区内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于后。
一、考调原则
整个考调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调名额
此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1季度区内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考调范围对象
全区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上述单位中的工勤人员)。报名时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 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 在现工作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满2年(经组织批准的借调时间可以计入),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或试用期不定等次)以上;
4. 具备拟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其中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当日);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受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5.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方式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具体工作岗位需服从统一安排。
六、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2018年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报名地点。
见《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手续。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岗位要求的印证材料、《报名推荐表》(附件2,在本《简章》中自行下载,并填写盖章,贴上1寸免冠照)。
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照片失真或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初选
考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
初选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主管部门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公开平等地对报考人员进行初选。初选方式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涵盖公文写作、廉洁自律及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初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主管部门按考调人数2:1比例将初选通过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组织考核;报名人数未达到2:1的,可将实际通过初选人员全部纳入考核。初选成绩不带入考核及以后环节。
初选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并通知。
八、考核
考核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考核采取专业实作、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领取考核通知书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见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hrss.rongchang.gov.cn/node/1470)网上通知,届时不再单独通知,不按规定领取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每个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考调人数等额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差额考察,由区人力社保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考察确定拟考调人员。
考察由主管部门组织。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因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考调单位商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进行递补的,在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考核成绩中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区人力社保局根据主管部门考察情况确定拟考调人员,拟考调人员名单在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重庆市荣昌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