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根据市招办字〔2017〕5号《桐城市驻外招商办事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拟对2017年驻外招商办事处人员按照结构优化、衔接有序的原则进行调整并更名组建桐城市驻外招商办事处。驻外招商办事处组建宗旨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建产业新体系的战略决策,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新、高新产业集群集聚发展为项目考核导向,重点突出智能制造、节能环保2大首位度产业,扎实开展专职驻外招商和产业精准招商,切实招大引强。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专职驻外招商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员范围及条件
1、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在编在岗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具备经常性外出招商所需的身体素质;
3、热心招商引资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和丰富的招商人脉资源;
4、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2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有招商引资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遴选工作原则和程序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采取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与组织考察的原则;
3、集体研究、择优遴选的原则。
(二)遴选程序
1、报名方式:个人自荐报名或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均要推荐1名人选。
2、资格初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招商局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在资格初审及后续环节中,如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遴选资格。
3、组织面试:市遴选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对经济工作、招商业务知识、市情以及产业情况、发展定位、规划布局等方面的掌握程度。
4、确定人选:根据面试结果,由市遴选领导小组研究拟定驻外招商办事处工作人员初步人选,报市委、市政府确定。
5、根据市招办字〔2017〕5号《桐城市驻外招商办事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自动留职的2017年驻外招商办事处工作人员自愿报名,免于面试,优先任用。
三、组织管理
1、遴选人员实行专职招商,行政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离岗招商前与单位做好工作交接,驻外招商工作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2、遴选人员驻外招商工作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招商局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3、遴选人员驻外招商工作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分别编入各驻外招商办事处。主任人选原则上由有驻外招商工作经验且表现突出的人员担任。
4、市委组织部、市招商局负责驻外招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于违反驻外招商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的,可适时调整。
5、驻外招商办事处工作经费由市招商局统一管理,根据工作开展及任务完成进度进行报销或核拨。
6、专职招商人员的管理细则、考核奖惩制度另行制定。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方式:个人如实填写《桐城市驻外招商办事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组织推荐的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个人自荐的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2月2日9:00-17:00。
3、报名所需材料:《桐城市驻外招商办事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档及纸质文档各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地点:桐城市招商局,联系电话:0556-6699700。
中共桐城市委办公室
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