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用途分区的基本要求
土地用途分区就是指按照土地基本用途的不同对土地利用在空间上的划分,是在土地适宜性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今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需要划分的用地区域。
土地用途分区基本要求:
第一,土地用途区域不是纯粹用地性质的区域,而是以主导用地为主,同时有限制地允许其他形式利用的综合用地区域。
第二,土地用途分区要有层次性。
第三,体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总目标,认真落实三项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第四,既能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详查和变更调查的成本资料,又能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利用专(单)项规模和各行业用地规划。
第五,土地用途分区应遵循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适宜用途一致性原则、土地利用主导用途原则、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性和相似性原则等。
(二)土地用途分区的要点
土地用途分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不可缺少的基本内容,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最直接的依据。要科学准确划分土地用途分区,必须做到定量和定位。
1.定量
定量就是确定规划期末各类用地的数量,科学地进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定位
定位,是各类用地数量调整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在空间上的落实,主要任务是确定规划期内要改变现状用途的土地的空间位置及各类保护区的空间位置,包括确定各类新增的建设用地的空间位置,新增的农业用地的空间位置,未利用地开发的地块的空间位置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