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的质量特征:
1.一定的赢利能力。
2.利润结构基本合理。
3.企业的利润具有较强的获取现金的能力。
“利润结构基本合理”有以下几层含义:
1.企业的利润结构应该与企业的资产结构相匹配。
2.费用变化是合理的、费用在年度之间没有出现不合理的下降。
3.利润总额各部分的构成合理。
企业的利润总额是由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差额三个主要部分构成。
利润质量较高的含义是指:企业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利润结构基本合理,利润具有较强的获取现金的能力。
重新修订并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一般准则》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十七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第三十九条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 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利润的确认条件
利润反映的是收入减去费用,利得减去损失后的净额的概念,因此,利润的确认主要依赖于收入和费用以及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其金额的确定也主要取决于收入,费用,利得,损失金额的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