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监察的方法土地执法监察的方法有超前控制方法、跟踪检查方法、目标管理方法以及协作处理或公开处理等特殊处理方法。
(1)超前控制方法是通过实行“政务”公开的制度,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土地违法现象,超前控制,预防其发生。这是实现土地监察防范职能的重要途径。具体做法主要有:
①公开用地审批制度。包括公开建设用地申请条件、报批程序、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审批权限,及时公布审批结果。
②各项用地实行顺序排队制度。主要是结合年终用地指标申报和年初计划用地指标,逐级调查,把需要用地的单位和个人的用地数量、用地类型、用地时间和位置等,按单位和个人分类排队,分轻重缓急,经层层审核,确定单位和个人用地的先后次序,并且张榜公布。
③公开土地监察办法和制度。土地监察机构和队伍名称公开;土地监察人员身份公开;土地监察办案权限与范围公开;土地监察办案处理的法律依据公开;土地监察办案处理结果公开;土地监察人员守则公开。
将土地管理“政务”预先公开,增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便于多方面的监督检查,能有效地克服在建设用地申请中出现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所以,超前控制方法是土地监察的基本方法之一。
(2)跟踪检查方法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对各项建设用地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的方法。具体做法有:
①实行建设用地挂牌制度。一宗建设用地经批准后,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作为批准用地的原始证件,悬挂于施工现场。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含个人)应及时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检查验收,交回《建设用地许可证》,换发《土地使用证》。施工现场凡未悬挂《建设用地许可证》或超越《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定的用途范围使用土地的,均按违法用地处理。
②实行定期现场察看制度。以建设用地批复文件为依据,定期到建设用地施工现场,对该用地的位置、土地类别、面积、用途、拆迁安置及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核实。
③实行巡回检查制度。组织专门人员,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巡回检查。这种巡回检查有定期的,也有不定期的,有重点的,也有非重点的,巡回检查,一般采用分片、定人、定职、定范围的方法。
④实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根据人员和技术力量,分组分片,利用已经建立起来的各种图件、资料及现状图,进行野外作业,核对用地的性质和检查用地手续。这种监测每年或隔年进行一次。
⑤建立群众举报制度。运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手段,发动群众对建设用地实施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举报信箱地点要公开。对举报有功者,要给予一定奖励并负责保密。
采用对建设用地跟踪检查的方法,一方面使土地管理部门能随时掌握各类建设用地的动态;另一方面又使土地管理部门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同时,由于对建设用地全过程进行了跟踪管理,对用地者造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起到了抑制违法用地的作用。
(3)目标管理方法将依法管理土地和干部目标管理挂钩,防止和杜绝管理者违法行使土地管理权。这是对管理者实施监察的有效方法。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签订土地管理承包责任状,|考试大|确立一定时期内的土地管理目标,层层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并具体规定考核的标准和办法,实行工作成果同社会荣誉和物质利益挂钩。二是由政府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目标管理责任书,山土地管理部门,将责任落实到机关各处(科、股)室及工作人员,以及乡村、街道土地管理员,实行分级包干,各负其责,奖优罚劣,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监察目标管理方法和行政责任方法有机结合,使土地监察工作走向正常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
(4)协作处理方法是指某些土地违法案件因为案情复杂、涉及面广,根据不同情况,需要与行政监察机关、党的纪检机关、经济监督部门、政府其它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等,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处理的方法。
(5)公开处理的方法。公开处理方法是指对一些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实行公开处理的制度。在处理时,组织干部和部分群众到场,请新闻、舆论界公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