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功能分类
按照功能的不同,可将地籍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
1)税收地籍。税收地籍是指以课税为目的而建立的地籍,主要记载纳税人姓名、地址、宗地面积及为确定税率所需的土地等级。我国封建社会和西方国家在资本主义早期建立的地籍,都是以课税为目的的。其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姓名、地址、土地面积以及为确定税率所需的土地等级。
2)产权地籍。产权地籍是指以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利为目的而建立的地籍,主要记载土地权利人姓名、宗地位置、界址、面积和土地权利内容、来源等。产权地籍最重要的任务是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土地交易的正常运行。同时,产权地籍必须能准确反映宗地界址线、界址点的空间位置和宗地面积,一般都要求有地籍册及建立在科学测量方法基础上绘制的地籍图。
3)多用途地籍,又称现代地籍。多用途地籍是指以土地产权登记、课税和科学管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等多种用途为目的而建立的地籍,它记载有关土地的全部属性。多用途地籍是税收地籍和产权地籍发展的结果。现代地籍的内容较产权地籍有了很大的扩展,其表现形式不仅是地籍图和地籍册,而且要辅以大量应用测绘与遥感技术,尤其是地理信息系统在现代地籍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多用途地籍的作用具体归纳如下:
①为土地管理服务。地籍是土地管理的基础,提供有关土地数量、质量和法律状况的基础资料,是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基本依据。土地使用状况及其经界位置的资料,是进行土地分配和再分配,土地出让、转让和征收、划拨工作的重要依据;土地的数量、质量及其分布和变化规律是组织土地利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资料。地籍资料的完整、准确及其现势程度是科学管好、用好土地的基本条件。
②为保障土地权属服务。地籍的核心是权属。地籍是记载土地权属界址线、界址拐点位置,以及土地权属来源及其变更的基本依据等的图册。所以,它是调处土地争执、复原界址、确认土地产权最有力的依据;是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的最具有公信力的基础资料。
③为国家的生产和建设服务。完整准确的地籍图册和统计表册,是国家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制定相关政策及各项规划的基本依据,是组织工农业生产和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地籍是提供土地资源的自然状况、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土地的数量、质量及其分布状况的基本资料,掌握和科学地运用这些基本资料,不仅可以指导生产和建设,而且可以进行各项效益分析,避免失误。
④为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服务。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变过去不合理的土地无偿、无限年期和无流动使用为有偿、有限年期使用。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需要制定土地使用费和各项土地课税额的标准,开辟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市场。记载每宗地的面积大小、用途、等级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的地籍,是实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开征各项土地税(费)和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活动的基本依据。
⑤为城镇房地产交易服务。城镇房地产交易以房产的买卖和租赁为主。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建筑都属不动产。地籍对房产的认定、买卖、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转让活动,都是不可少的依据。同时,地籍还为建立和健全房产档案,解决房产争执和处理房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某些不公平现象等,提供参考凭证。
2.按建立的时序分类
按照建立时序的不同,可将地籍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
1)初始地籍。初始地籍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针对某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后而建立的地籍。
2)日常地籍。日常地籍是以初始地籍为基础,是对日常宗地设立、灭失、界址调整及权利人变更等状况变化情况而进行修正、补充、完善和更正的地籍。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是地籍不可分割的完整体系。初始地籍是基础,日常地籍是对初始地籍的补充、修正和更新。
3.按所记载的对象分类
按照记载对象的不同,可将地籍分为农村地籍和城镇地籍。
1)城镇地籍。城镇地籍以宗地作为地籍单元,是在城镇地籍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城镇用地登记后建立的地籍。城镇地籍的对象是城市和建制镇的建成区的土地,以及独立于城镇以外的工矿企业、铁路、交通等的用地。
2)农村地籍。农村地籍以自然村作为权属单元,是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础上建立的地籍。农村地籍的对象是城镇郊区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农场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等。
4.按表现形式分类
按照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将地籍为常规地籍和数字地籍。
1)常规地籍。常规地籍是以图、表、卡、册所表示的地籍。其中,地籍最常规的形式就是地籍图和地籍册。
2)数字地籍。数字地籍是现代地籍的发展方向,是采取计算机技术,以数字形式存储常规的图、表、 卡、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