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第八十三批)人员名单的函
中估协函〔201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
根据《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工作实施细则》(中估协函〔2012〕25号)的要求,2015年6月21日至2016年7月20日开展了第八十三批执业登记的审核工作。全国共有185名土地估价师符合执业登记要求,在公示期内1人自愿放弃执业,184人无异议,现准予登记。
请各省协会积极配合,做好个人会员会费缴纳宣传和督促工作,以便中估协按比例及时划拨会费。
2016年9月5日
附件:执业土地估价师名单(第八十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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