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分割、封锁和垄断工程造价咨询市场。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等级和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具体标准如下: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
(1)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不少于 6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0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万元;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5)近3年已完成5个大型或者8个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
(6)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标准
(1)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8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 12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 50万元;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5)近 3年已完成 5个以上中小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
(6)有较好的社会信誉。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执业范围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全国范围内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承接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到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2)咨询项目的名称、委托内容、要求、标准;
(3)履行期限;
(4)咨询费、支付方式和时间;
(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注明资质证书的等级和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及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